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赵友洋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八届市人民政府第 36 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赵友洋任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会宾任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免去:
刘飞广元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肖庄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县级);
岳良明、冯子驹广元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县级)。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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