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20-0753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1-28 | 主题词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
公 告
(第4号)
14天内所有湖北来广元及广元去过湖北的人员自身居家隔离的同时,其共同生活的亲属也要同步居家隔离,必须外出的,须报告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登记。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