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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20-0830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1-30 主题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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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3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转发你们,请按此执行,并统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  通     知

(国办发明电〔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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