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合作部门,旺苍县、朝天区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保障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有效实施,切实做好对我市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稳外资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商务部和《四川省经济合作局关于做好2024年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经合发〔2024〕5号)精神,结合今年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4年广元市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附件1),并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指引》(附件2)转发你们。
二、请你们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本区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报我局;于2024年10月10日前对本年度开展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梳理,形成总结分析报告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广元市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指引
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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