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是广元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进投资促进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以下简称经济合作)。参与起草有关经济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市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三、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参与推进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承担推进我市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
六、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管理市政府各驻外机构(不含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成都办事处、驻新疆办事处,下同)。推动全市博览发展促进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八、承担外事和港澳事务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对全市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和外资、招商与博览有机融合发展。优化精准招商、精品招商、集群招商路径和方式,提升开放合作平台影响力,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发展壮大重点产业。深入实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管理,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与发达地区经济合作层次,推进全市投资促进分工协作、错位发展。加强对重大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完善市级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促进全市博览事业快速发展。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一)外商投资管理。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局等部门拟订上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调整意见。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市商务局按规定权限对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市经济合作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二)并购安全审查。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和省经济合作局开展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主办单位: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955号 联系电话:0839-3091108 传真(fax):0839-3264172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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