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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日期: 2022-12-30 来源: 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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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审计局审计报告(广审行报〔2022〕2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相关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阳定兵亲自安排部署,明确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杜芳负责统筹,办公室具体牵头整改工作,各科室、中心和驻外分局为整改主体,合力推动问题整改。

(一)深入领会精神。精心安排部署。坚持把落实审计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任务,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和安排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的日常工作。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一批常态化、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过集中整改,我们针对审计发现反馈的3个方面存在的10个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反馈问题:部门预算报表个别数据编报不合理。审计发现,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未依据2020年公务接待支出情况合理编制2021年预算报表,该问题已整改。一是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资料汇编,并已通过党组会和协同办公系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含驻外分局人员)深入学习;二是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精准编报部门预算,做到应编尽编。

2. 反馈问题:部门决算报表个别数据编报不准确。审计发现,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未根据实际情况准确编制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该问题已整改。一是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决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资料汇编,并已通过党组会和协同办公系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含驻外分局人员)深入学习;二是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加强决算基础工作,规范决算编制,精准编报部门决算,提高决算信息质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 反馈问题:个别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无预算采购办公设备,二是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该问题已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二是根据年度采购计划,及时调整采购预算,确保采购政策执行到位。

2. 反馈问题:公务接待费和培训费预算执行不到位。该问题已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原则编制年初预算;二是注重编制的科学性、执行的有效性,科学合理测算资金,精准编制预算,杜绝无预算列支费用的现象再次发生。

3. 反馈问题:工会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工会支出未入账。二是未按要求收取工会会费,该问题已整改。 一是立即向市财政局申请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核算工会经费收支,目前已建立工会账簿;二是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按照规定比例补扣2021年、2022年1—9月工会会费。其中,补扣2021年工会会费7049.00元、2022年1—9月工会会费6217.00元,合计13266.00元,其后每月按时在工会会员工资中按规定比例自动扣缴。。

4. 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职工差旅费报销无出差审批单。二是未严格落实“一事一报”制度。该问题已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的报批程序,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使用出差审批单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对于要素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组织全体职工和驻外分局财务人员学习报账相关要求和流程,督促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三是费用报销严格按照“一事一报”制度落实;四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加大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监督,提高会计核算准确性。

5. 反馈问题: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落实不到位。个别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三单”不齐。该问题已整改。

一是针对以上行为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学习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接待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川财行〔2014〕289号)、四川省投资促进局《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川投促〔2016〕152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局机关制定的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二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于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实行清单管理,“三单”不齐者一律不予报销,同时加大报销审核力度。

(三)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反馈问题:资产管理不规范。原外侨办及市委外办分别于2019年、2021年经机构改革划入市经合外事局,截止2022年5月底,市经合外事局未对划转资产进行清理入账。

该问题仍在持续整改中。一是目前已经确定第三方机构对我单位划入固定资产和原有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由于疫情临时社会管控等原因,原计划今年11月底结束延长至2023年1月底结束。待清理完毕后,我单位将根据清理结果及时准确录入资产变动情况,真实准确反映资产状况;二是加大国有资产的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等文件执行,确保单位国有资产账账、账实相符。

2. 反馈问题: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因市经济合作外事局资产类往来款为向各驻外分局预付房租及工作经费,但报账时未对资产类往来款进行冲销,形成长期挂账。该问题仍在持续整改中。一是已确定第三方机构对我单位历年来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包括资产类、负债类往来款项等,由于疫情临时社会管控等原因,原计划今年11月底结束延长至2023年1月底结束;二是已组织财务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 反馈问题:内审工作开展不到位。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制定了《广元市经济合作局内部审计制度(试行)》,但未明确由局主要负责人分管内部审计工作,截至2022年5月底,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该问题已整改。一是根据7月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按照相关程序确定会计事务所对单位2021年7月—2022年6月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目前,内审工作已经结束,并向我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目前正在启动内审整改工作。二是已修订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明确由局主要负责人分管内部审计工作,配齐配强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切实保障内部审计机制运行有效和发挥内审机构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审计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将严格对照审计反馈意见,紧盯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巩固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着力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一)抓好持续整改,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审计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坚持分类施策,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对账销号,见底归零。

(二)巩固提升整改,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审计反馈的意见进行再清理、再排查,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推动形成规范发展、依法发展、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聚焦中心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高质量招商引资,深化重大产业招商决策、推进、考核、激励机制,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项目支撑、产业支撑和动能支撑。



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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