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当前位置:首页 » 代表委员热议民法典草案 这部“百科全书”每项都与你有关

代表委员热议民法典草案 这部“百科全书”每项都与你有关

日期: 2020-05-26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分享:
【字体: 打印

民法典将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草案1260个条文涵盖了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群众的“生老病死”都有规定

作为社会基本法,民法典编纂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将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是依法治国路上重要的“里程碑”

法治的核心之要在于对公权的限制和对私权的保护,民法典草案的一大亮点就是加强了对私权的保护,及时回应了群众需求两会热点

“作为一个学法律的人,能见证民法典的编纂,感觉生逢其时。”5月24日,在分组会议上参与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时,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市政协副主席里赞的言语间满是感慨。

民法典将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草案中1260个条文覆盖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因此,民法典的编纂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也是全国上下关注的焦点。

这样一部开先河的立法有着怎样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将给社会公众带来怎样的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代表委员。

法治“大厦”有了“四梁八柱”

里赞认为,将《民法总则》和多部民事单行法编纂成“典”,开启了我国法制史、法学史的新时代,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社会基本法,民法典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其编纂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将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在参加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守民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如果把法律体系比喻成一座大厦,没有系统化的民事法律作支撑,这座大厦其实是不稳固的。民法典将起到‘四梁八柱’的作用,它引导、指导、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调整范围极广,是依法治国路上重要的‘里程碑’。”

全国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认为,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在于其对社会生活所形成的价值规则指引。“草案将人格权‘入典’,彰显着对人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明确见义勇为‘免责’,映照出中华文化的精神内核和价值追求;直面信息技术、人体基因技术的新挑战,折射出鲜明的时代特征。”

仔细研读民法典草案后,全国政协委员、西华大学副校长郑鈜表示,“民法典草案同时兼顾了人们的社会交往和经济生活,对市场经济的机制和规则进行了基础性规定,尊重和保障了市场主体参加市场经济活动的权益,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更加有效的制度供给。”

社会公众有了“权利保障书”

谈及民法典草案的亮点,全国人大代表、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表示,草案中有不少彰显个人权利保护与时代精神的新制度、新规定,体现了社会进步。“法治的核心之要在于对公权的限制和对私权的保护。民法典草案总则中对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物权编中的居住权制度,继承编中的遗产管理人制度等规定,及时回应了群众需求。”

冯键告诉记者,就保护私权来说,民法典将对检察工作产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保障民事主体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中不可或缺。我注意到,侵权责任编中新增了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修复责任、功能损失的规定,这为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依据,将更好地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保护私权,全国政协委员、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正国也认为民法典“大有可为”。“民法典将是私权保护领域的重要法律,也因此,有人称之为‘权利保障书’。”李正国告诉记者,此次民法典草案的一大亮点就是加强了对私权的保护,比如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进一步完善了代位继承制度。

社会生活有了“百科全书”

“我觉得法典颁布后,可以每人配一本,遇到什么问题都可以翻看。”分组审议会上,刘守民用这样一句“题外话”讲述了民法典草案的一大特征——全。

刘守民介绍,民法典草案1260个条文涵盖了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群众的‘生老病死’都有规定,可以说,民法典将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这样一部‘百科全书’,吸收了我国长期以来的民事活动经验,是新时代民事法律实践的理性总结,回应了公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结合民法典草案,里赞举例说,长期以来,我国民间借贷问题突出,为此,民法典草案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又如,民法典草案物权编认可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既包括业主对专有部分单独享有所有权,又包括对共有部分共同享有所有权,还包括对共同事务的管理权,有助于解决城镇商品房小区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等现实问题。

“百科全书”走入现实,离不开民事司法的保障。王树江表示,让民法典“活”起来,就法院而言,要提升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调和静态规范与社会动态发展之间的矛盾,让民法典真正成为民事法治保障的典范;要加强案例指导,让指导性案例成为民法典的重要补充,延续和增强民法典生命力;要强化以案释法,把民法典的文本规定变成老百姓的行为规则。(记者?任鸿?吴浩?刘春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955号 联系电话:0839-3091108 传真(fax):0839-3264172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备案号: 蜀ICP备2021026584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9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