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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经济合作局机关委员会召开赵自学同志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案“以案促改”工作安排部署会

日期: 2019-05-23 来源: 市经济合作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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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中共广元市经济合作局机关委员会召开了赵自学同志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案“以案促改”工作安排部署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贵荣主持会议,在家班子成员以及科室、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办《关于赵自学同志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案“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就我局“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在全局开展赵自学同志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案“以案促改”工作,持续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一方面要全面排查整改。全局干部职工要以案为镜、以案为鉴,深刻剖析赵自学同志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对标“以案促改”工作要求,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自身查起、改起。各科室、中心、驻外分局要制定务实管用举措,即知即改、立改立行、真改实改,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检验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忠诚。另一方面要注重工作实效。加强赵自学同志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案“以案促改”活动推进情况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任务推进迟缓的及时约谈提醒,切实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查促管,确保“以案促改”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局工作小组要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做好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及时上报。

会议还同时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市委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市级部门(单位)实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包联制度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社区“双报到”工作的通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集中进行传达学习,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作出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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